公安交警大队关于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公告

2024-04-02 09:50:35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公安交警大队关于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公告为强化和规范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净化全县交通安全环境,勃利县公安交警大队正在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现将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牌、证齐全,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牌、证不齐全的摩托车米乐m6、电动车驾驶人要及时到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和驾驶人培训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考取驾驶证。勃利县公安交警大队在整治中对不悬挂号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驾驶报废摩托车米乐m6、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予以上限处罚,并强制报废。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米乐m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搜索